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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秀色可餐(第2 / 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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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则对他来说,三十两黄金又算什么?

阮秀头也没抬,淡然道:“不能。”

男子故作潇洒地耸耸肩,说这石头他买了,最后他又挑了两样物件,又问那少女买了这么多东西,总该便宜一些吧?而且他要在小镇常住,肯定是回头客的,所以会经常光顾生意……总之啰里啰嗦一大堆,柜台那边阮秀听得心烦,还是不抬头,淡然道:“东西可以买,照着价格付钱便是,话少说。”

那年轻公子哥不怒反笑,呦呵,看不出来,还是一匹性情贞烈的胭脂马?

他还真不生气,只觉得激起了自己的求胜心,本来买山一事就板上钉钉了,他不过为财大气粗的家族露个脸画个押而已,为何不找点无伤大雅的乐子?于是他让妇人将三件东西打包后,离去之前,笑道:“这位姑娘,我明天还会来的。”

是一个腰间别有一支朱红色长笛的年轻人,锦衣玉带,头戴紫金冠,很趾高气昂的作态,可是这个人的样子,她倒是忘了,或者说从来没有认真看过。

因为阮秀自从年幼记事起,就见过太多太多这样的人了。因为她爹是阮邛,不但是风雪庙大修士,更是东宝瓶洲首屈一指的铸剑师。

不过到了这里后,阮邛跟她说过,已经跟大骊朝廷打过招呼,在甲子之内,大骊不可以对外大肆宣扬,用他阮邛这块金字招牌来谋划什么。一旦被他阮邛发现,商量是可以商量,但是结果如何,阮邛不会保证。在阮邛在洞天下坠沦为大骊版图之后,那场厮杀,不但杀得周围修士肝胆欲裂,其实连大骊朝廷和更远的山上势力,都已领教过圣人阮师的脾气,没人愿意拿性命来跟阮邛讲道理,敢这么做的人,要么被阮师在自己地盘上名正言顺地打死,要么被扯进地界光明正大地打死。

都不用阮邛直说,大骊那一小撮真正的大人物,其实心知肚明,这位从风雪庙脱离出来自立门户的圣人,真正的逆鳞所在,是他那个公认天资卓绝的女儿。若非阮秀的缘故,阮邛当初绝对不会从风雪庙离开,从齐静春手里接手骊珠洞天,因为当时没有谁会将坐镇这座小洞天视为美差,那意味着一身修为和境界受到天道压制,能够维持境界不跌落、体魄不朽坏,已是极致。

当然,齐静春是例外,很大的一个意外。

阮秀终于抬起头,第一次正视他,“你以后别来了。”

年轻男人饶有兴致地凝视少女,真是一张越看越喜欢的脸庞,绝对不是家里那些庸脂俗粉可以媲美的,所以他笑眯眯道:“为什么?”

阮秀脸色平静,“这家铺子是我……朋友开的,所以我可以决定欢迎哪些客人进门,不欢迎哪些客人来碍眼。”

那人指着自己鼻子,笑容更浓,“我碍眼?姑娘这话从何说起。”

阮秀重新趴在柜台桌面上,挥挥手,“你走吧,我不想跟你这种人说话。”

既然阮邛的命脉是他女儿,所以如今大骊刻意帮忙保密,绝不敢轻易对外提及阮秀的名字。

于是就有不明就里的家伙,无意间逛荡到小镇骑龙巷的草头铺子,见到那位马尾辫少女后,立即惊为天人,心想一间铺子的少女罢了,身份撑死了也高不到哪里去,以他的容貌谈吐和身世背景,还不是手到擒来,让她对自己一见钟情,心甘情愿做那红袖添香的奴婢,素手研磨的丫鬟?

不过他到底是身负家族使命,来这里买山头,而且小镇如今藏龙卧虎,不说那位高高在上且脾气暴躁的兵家圣人,大骊礼部和钦天监的人都在,据说连县令都是大骊国师的得意门生,所以这位公子哥谨守父辈的叮嘱,到了小镇,夹起尾巴做人,真要闯了祸,家族连收尸也不会做。所以他绝不敢像在自家辖境内那么敢胡作非为,再说了,强抢民女什么的,他做起来虽然熟门熟路,可真的很无趣。

这位自诩风流的年轻公子哥,估计打破脑袋也想不到,那个看上去傻乎乎的慵懒少女,竟然姓阮。

他今天又跨过门槛,装着在一排排百宝架上挑选心仪物件,然后装着跟一位妇人砍价,最后笑着开口,跟那位像是小掌柜的青衣姑娘打招呼,轻轻扬起手中那块挺有眼缘的书案清供石,一手高,却是云头雨脚美人腰的模样,定价三十两银子,他问那少女能不能便宜一些,三十两银子实在太贵了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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