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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7章 再签条约(第2 / 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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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, 荷兰巴达维亚、巨港、马六甲皆为大明国之旧港宣慰司辖地,此战大明国为收复失地,荷兰不仅不得谴责,还要赔付大明军队开拔之资。

第三, 荷兰必须无条件承认巴达维亚、巨港、马六甲皆为大明国领土。

中年议员迅速看完,倒是与预料中没有太大出入。决定既下,没有多加犹豫,直接签下了自己的名字,然后是剩下十六名议员挨个签名。

等到全部签完,唐同江这才露出笑容,然后安排人先行带着这些荷兰人离开城堡,并按照约定给他们带上5000荷兰盾的财产与他们各自的情人子女,坐船离开巴达维亚。

至于他们接下来是回国,还是直接前往南菲律宾,那就不关唐同江他们的事了。

唐同江笑了:“你是在说你们荷兰,先背弃了盟约,擅自走私我大明国的雪茄烟与瓷器。而且,你们所谓的巨港城,本就是我大明的旧港宣慰司,马六甲也是我大明的南洋属国满刺加。我大明如今不过是在收复失地,算什么主动挑起战争。真要如此说,你们荷兰无端侵占我大明国土百余年,这难道不该给个交代吗?”

“……”

中年议员沉默片刻:“巴达维亚已经为大明国攻占,我们愿意代表公司投降,并承认这里是大明国领土。只希望大明国也能遵循惯例,允许我们带走个人财产离开巴达维亚。”

唐同江摇头:“不可能,战前我就与你们说过,只要你们献出巴达维亚,我可以允许你们带走私人财产。但如今巴达维亚已经被我大明收复,你们的财产现在都是属于我大明国的战利。不过你们能主动请降,我大明国如今与荷兰仍为盟友,倒是可以酌情考虑,交还你们的部分财产,并放你们安全归国。”

中年议员沉思片刻,点头说道:“好吧!但我要求,我们每人必须保留50000荷兰盾的财产,并且我们在城中的情人、子女也要交还给我们。”

唐同江在搞定了这些荷兰议员,紧接着又去找到被软禁的荷兰总督范克隆。这份两国之间的条约不仅要荷兰东印度公司议会签字,还要东印度公司的总督盖章,这是必要程序,否则荷兰政府有理由不承认条约。

50000荷兰盾,差不多就是一万两白银。

唐同江说道:“想都别想,最多只能给你们保留5000荷兰盾。至于你们的情人子女,如果还活着的话,你们可以自行带走她们。”

中年议员明白自己只能接受,随即说道:“可以,那我们开始签条约吧!”

唐同江对着身侧一招手,参谋官将一份早就草拟好的条约递上前,条约内容非常简单,总共就三条:

第一, 此战是因荷兰背弃盟约,将雪茄烟、瓷器、金鸡纳树在内的垄断商品,擅自走私他国。故而大明国才对荷兰发动战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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